问题 | 南京交通事故快速理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程序详细如下:
1.当发生轻微级别的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停车并采取相应措施,例如拍照收集证据、向警方报案以及与相应保险机构取得联系; 2.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将车辆转移至距离现场最近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中心集合; 3.待保险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同时进行财产估算和损失确定工作; 4.双方签署《交通事故现场协定书》以明确责任及赔偿金额等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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