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定责后全责方还要做什么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遇交通事故时,若对方负全部责任,接下来应采取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由全责方向其保险公司进行报案,保险公司将会为您指定一个专门的定损中心进行后续事宜处理(除非在此过程中有人遭受身体伤害,否则无需再向当地交警部门报案,即便是交警到达现场也无法开具任何形式的单据,建议将车辆移至定损中心进行处置); 其次,涉及到双方共同参与的流程包括抵达定损中心并与所有参与定损的保险公司专员进行碰面,填写互碰责任书等相关文件,随后寻找全责方所属的保险公司定损员对受损部位进行详细拍摄和评估,务必携带好包括行驶证、驾驶证及交强险保单在内的相关证件(无责方同样需要提交这些必要的资料); 第三,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定损中心与维修厂家之间存在紧密的合作关系,如若决定使用定损中心推荐的维修厂家进行修理,则无需缴纳任何额外费用,待无责方修完车辆取回时只需支付必要的驾驶证、行驶证及交强险保单副本给对方即可(提醒一下,无责方同样需要提供自己的交强险保单副本);在确认不在定损中心推荐的维修厂家进行修理的情况下,请保留对方的保险公司报案编号,将车辆驶往平常惯用的4S店或者其他专业修车厂,告知接待人员报案编号以获取相应服务,然后便可离去。修车厂家将会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安排定损员上门进行车辆定损和修护工作;在此之后,当您前往修车厂取车时应先按照相关规定支付修车所需的费用; 最后,与对方协商约定一个合适的时间进行碰面,递交前述提到过的行驶证、驾驶证以及交强险保单副本和修车厂出具的定损单、修理单明细以及发票,由对方完成付款环节; 另外,对于修理费用超过2000元的情况,可能会给您带来稍微繁琐的操作,需您本人与对方共同前往定损中心找到交警进行事故认定单的更换(交警实行定时工作日制办公,仅限于周一至周五期间);换好并确认完毕后,当场完成与对方的结算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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