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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出车祸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理赔责任首先根据交强险的保额进行偿付。但若理赔金额超出该保额限额之时,将启动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对超出部分予以补足。倘若依然有超额费用出现,则由肇事司机承担相应款项。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若是车辆仅购置了交强险,那么在此情况下全额的理赔金额超过了交强险保额的话,超出的部分仍需由肇事司机承担应对。在被保险机动车遭遇道路交通事故之时,投保人或受害方如能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回复,详细并明确地告知投保人或受害方关于索赔程序以及相关事宜的具体安排。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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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21:3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