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交通事故报保险后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所涉及的保赔问题,乃是依据具体事态与保险公司的职责务范围所做的明确规定而成。
若不幸发生交通意外事务,保险公司将依其义务范畴之内给予理赔补偿,那具体理赔款项之数值,委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协同国务院公安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共同制定规定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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