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撞人全责需要本人出钱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中,一旦出现撞人且被认定为全责的情况,通常都需要由本人来承担相关费用。
首先,人身损害赔偿方面,涵盖了诸多项目。 医疗费是用于治疗受伤者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挂号费、药品费、治疗费等。 误工费是因为受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应给予的赔偿,按照受伤者的平均工资水平来计算。 护理费是照顾受伤者所需的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工资等情况确定。 交通费是受伤者就医或处理事故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用。 营养费则是根据受伤者的身体恢复情况,给予一定的营养补贴。 其次,财产损失赔偿也不可忽视,像车辆维修费用,要根据车辆的受损程度和维修所需的材料、工时等进行计算;物品损失, 一般来说,全责方需要先垫付这些费用,之后可以通过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等方式来追回自己垫付的钱。 如果对方因伤住院,可能还需要支付住院押金等费用。 当然,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达成一致,对方同意自行承担部分费用或采取其他解决方案,那也可以按照约定来执行。 但从法律责任的角度来看,全责方有义务先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其应尽的义务。 案情回顾: 小朱驾驶车辆时与小李发生碰撞,小朱被认定为全责。小李受伤住院,产生了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车辆也有损坏。小朱认为应先等保险公司理赔后再支付赔偿,小李则要求小朱先垫付费用,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法律责任角度,小朱作为全责方有义务先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和财产损失赔偿(如车辆维修费用、物品损失等)。 2、小朱虽之后可通过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追回垫付费用,但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先行垫付。若双方能协商一致按约定执行,若协商不成,小朱应先履行赔偿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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