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伤者治疗费由谁垫付是否可以不出院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通常情形下,事故中受伤者的治疗费用通常由侵权方或者其所属的保险公司先行垫付。
倘若侵权方出现逃逸行为,亦或是没有能力进行垫付,此时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便可以先行垫付一部分费用。 对于受伤者是否能够不出院这个问题,要依据受伤者实际的受伤情况来作出判断。 倘若受伤者经过治疗已经达到了临床治愈的标准,然而却依然拒绝出院,继续进行一些不合理的治疗从而产生相关费用,那么侵权方是有权利拒绝支付这些费用的。 但要是受伤者确实是因为受伤的缘故而需要继续接受治疗,并且这种治疗是合理且必要的,那么就不能强制要求受伤者出院。 在这种状况下,双方应当就后续治疗费用的承担等相关问题进行友好的协商。 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让法律来判定后续治疗费用等相关事宜的处理方式。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碰撞,小李受伤入院。小朱逃逸且无垫付能力,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费用。后小李经治疗达临床治愈标准却拒绝出院,继续不合理治疗产生费用,小朱拒绝支付,双方起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逃逸且无垫付能力时,救助基金垫付部分费用符合规定,保障了伤者初期治疗需求。 2、小李达到临床治愈标准后拒绝出院进行不合理治疗,小朱有权拒绝支付该部分费用,因为这超出了合理必要的治疗范畴。 3、若小李确实因伤需继续合理治疗,双方应协商后续费用承担,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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