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死亡责任认定55责如何赔付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中当双方承担55责时,赔付情况如下:
首先是死亡赔偿金方面,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来计算的,且统一按二十年进行计算。 不过这里要注意,如果受害人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那么年龄每增加一岁,计算年限就会减少一年;要是七十五周岁以上,就按五年来计算。 在这种双方承担55责的情况下,双方各自需承担50%的死亡赔偿金。 其次是丧葬费,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以六个月的总额来计算。 同样,在双方承担55责的情形下,双方各自要承担50%的丧葬费。 最后是被扶养人生活费,这要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来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到十八周岁;要是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就计算二十年。 但如果被扶养人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计算年限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而在双方承担55责时,双方各自承担50%的被扶养人生活费。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经判定双方承担55责。事故导致小胡死亡,小胡的家属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小朱认为自己不应承担50%的赔偿,觉得赔偿比例不合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在双方55责的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金应按相应标准计算后双方各承担50%,小朱的想法无法律依据。 2、丧葬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同理,以规定的计算标准得出总额后,双方各自承担50%,小朱应按此规定进行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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