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责任书不满意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对事故责任书存在不满情绪时,有相应的处理途径。
首先,在收到责任书的那一天起往后数三天内,都可以申请复核。 申请复核要向作出该事故责任认定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去提交。 并且,必须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复核请求以及理由等相关情况,这样才能让复核申请更具说服力。 在进行复核时,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其中包括复核申请书,这是申请复核的重要文件,要清晰地表达复核的诉求;还有事故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以明确申请复核的主体;以及事故认定书,它是复核的关键依据之一。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认真对待原事故认定,对其进行仔细审查。 他们会依据相关的证据以及法规等进行复核工作。 在受理复核申请后的三十天内,一定会作出复核结论。 不过要注意的是,复核通常只是针对事故认定的事实、证据以及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审查,并不会重新去认定事故责任。 如果经过复核后还是不满意,那么还可以通过诉讼等途径来寻求进一步的解决办法。 但在诉讼过程中,事故认定书等依然会是重要的证据之一,对诉讼结果会产生重要影响。 案情回顾: 小朱发生交通事故后收到事故责任书,他对责任书不满。按规定在收到责任书3日内,小朱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复核,提交了复核申请书、身份证明和事故认定书。部门受理后在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但小朱仍不满意。小朱认为复核没有重新认定事故责任不合理,想要起诉。 案情分析: 1、小朱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且按要求提交材料,流程合法。 2、上一级部门按规定在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符合程序。 3、复核本身针对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审查而非重新认定责任,小朱对这点存在误解。 4、小朱若起诉,事故认定书是重要证据会影响诉讼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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