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责任书与逃逸处罚哪个先出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最先出来的是事故责任书。
事故责任书乃是交通管理部门针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以及当事人的责任所作出的认定文书,它犹如一把关键的钥匙,是后续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依据。 而逃逸处罚呢,是在明确认定了肇事逃逸行为之后,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逃逸者进行的惩处。 一般情况下,是在事故责任书正式出具之后,确定了肇事逃逸这一事实,才会开启逃逸处罚的程序。 不过呢,要是遇到事故比较简单,责任清晰明了,并且不存在逃逸的情形,那么事故责任书和相关的处罚就有可能同时出具。 但从总体的情况来看,大多数时候,事故责任书往往会先于逃逸处罚而产生。 这是因为只有先明确了事故的基本情况和各方责任,才能更好地对逃逸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 就如同盖房子,事故责任书是搭建房屋的基础框架,而逃逸处罚则是后续对违规行为的加固措施。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朱驾车离开现场。交通管理部门介入调查,小朱称事故简单自己无责不算逃逸。小李认为小朱就是逃逸。交通管理部门先出具事故责任书认定小朱负主要责任,随后因认定小朱逃逸而作出逃逸处罚。小朱对逃逸处罚不满,认为处罚不应在事故责任书后就很快作出。 案情分析: 1、事故责任书是认定逃逸处罚的重要依据,一般先有事故责任书再有逃逸处罚。 2、小朱虽称事故简单无逃逸,但交通部门依据事实认定其逃逸,小朱对逃逸处罚不满是因其对事故及逃逸的理解与部门认定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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