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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还能复议吗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解答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后,存在申请复议的途径。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倘若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存在异议,那么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的三日内,便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递交书面复核申请。
此复核申请需明确载明复核请求、理由以及主要证据等内容。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当事人的书面复核申请后的五日内,将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具体而言,存在以下几种不予受理的情形:其一,倘若任何一方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该诉讼已被法院受理;其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其三,是适用简易程序来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其四,车辆在道路以外的区域通行时所发生的事故。
若符合受理条件,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受理复核申请后的三十日内,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细致审查,并最终作出复核结论:一是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晰明了,二是证据是否真实且充分,三是适用的法律是否恰当正确,四是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否公平公正,五是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小朱对认定书不满,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递交书面复核申请,写明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但交警部门发现小胡已针对此事故向法院起诉且被受理,于是对小朱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可申请复核,小朱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合理。
2、然而由于小胡已起诉且被受理,属于复核不予受理情形,交警部门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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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22: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