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可追加对方配偶为被告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交通事故的范畴内,是不应该把对方的配偶追加为被告的。
因为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一般是那些直接参与到交通行为当中,并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也就是驾驶员。 不过呢,要是在交通事故里,驾驶员的行为是因为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等行为所引发的,并且这个行为跟交通事故的发生有着直接的关联,那么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下,是可以考虑将对方的配偶列为共同被告的。 比如说,当驾驶员在进行与家庭经营相关的运输活动时发生了事故,而其配偶在这个经营活动中也有一定的参与,并且有着相应的利益关系,像这种情况,就可以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要追加配偶为被告。 总而言之,到底要不要追加对方的配偶为被告,这得依据具体的交通事故情况以及其中的法律关系去进行判断,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考量。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小朱为驾驶员。小李是事故中的受害者,小李认为小朱的驾驶行为与小朱家庭经营相关的运输活动有关,小朱的配偶小丽在经营活动中有参与且存在利益关系,故小李欲追加小丽为被告,而小胡认为交通事故不应追加配偶为被告,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主体为驾驶员,不应追加配偶为被告。 2、若驾驶员行为由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引发且与事故有直接关联,如与家庭经营运输活动有关且配偶有参与和利益关系,可依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追加配偶为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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