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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事故认定超过三天还可以复核吗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事故认定一旦超过三天,便不能再进行复核。
依据相关规定,倘若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或者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存有异议,那么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的三天内,是可以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的。
要是超过了规定的期限,那复核申请就不会被受理。
然而,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像是存在证据极为确凿且足以推翻原认定等这类情形时,是能够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的。
并且,只要经过审核符合规定,依然可以进行复核。
所以,大家一定要尽快弄清楚是否处在规定期限内,千万可别因为疏忽而错过复核的好机会。

案情回顾:

小朱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交警出具了事故认定书送达给小朱。小朱当时未在意,三天后才觉得认定书存在问题。小朱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被拒。小朱认为有新证据能推翻原认定,要求特殊复核,小李警官认为已过三天不应受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正常情况下超过三天提出复核申请不应被受理。
2、小朱若能证明有证据足以推翻原认定,根据特殊情况规定,可以再次提出复核申请,应进一步审核小朱的证据是否符合特殊复核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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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4:4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