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认定书三日后还可以复议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一般而言,在通常情况下,当事故认定书作出之后,往后推三日期限,就不能再进行复议了。
2.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倘若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或者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存有异议,那么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被送达之日起,在接下来的三日内,是可以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的。 倘若超过了这三日的期限,复核申请便不会被受理。 3.不过呢,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事故认定书存在较为严重的错误,像是主要事实的认定出现错误,又或者是适用法律方面出现错误等情况,此时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诉等相关途径来寻求救济。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申诉途径并非是通常意义上所说的复议。 4.所以,总体来说,一般在事故认定书作出后的三日内是可以申请复议的,而超过三日后,一般就不能再进行复议了。 案情回顾: 小朱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作出了事故认定书。认定书送达小朱三日后,小朱才想起对认定结果不服,想要复议。小胡告知他已经过了三日的复议期限不能复议了。小朱认为自己有证据证明事故认定存在主要事实认定错误,坚持要复议,与小胡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可书面申请复核,小朱已过三日,正常的复议申请不会被受理。 2、若小朱有证据证明事故认定书存在主要事实认定错误或适用法律错误等严重问题,不能通过复议途径,但可通过申诉等途径寻求救济。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