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合同借款人不想贷款了,算违约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的情况下,这种做法会被视为违反贷款协议。当贷款双方签署贷款合同时,如果该贷款协议已经清晰规定了各当事人应负的违约责任,且当事人一致同意并接受这一条款时,若在此之后出现反悔决定不再借贷的情况,便构成了违约行径,贷款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然而,如果贷款已经顺利批准通过,但购房者并未最终签署贷款协议,此时若决定放弃贷款,实际上并不构成违约行为。反之,如果贷款已通过审批程序,并且双方已经正式签署了贷款协议,此时若购房者选择取消贷款,那便是真正的违约行为。 根据贷款协议的相关规定,违约方需向贷款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才能使贷款程序得以继续执行,且贷款方有权拒绝发放贷款资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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