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送的黄金首饰分手可以拿回来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双方分手时,所赠送的黄金首饰一般是不能被拿回的。
从《民法典》的角度来看,一般的赠与行为,当财产完成转移后,就意味着赠与行为已经完成,此时赠与人不能随随便便地撤销赠与。 然而,如果这个赠与行为附带了一定的条件,比如说约定在双方结婚等特定条件下才进行赠与,可这些条件并没有达成,那么赠与人就有可能有权撤销之前的赠与行为。 另外,要是受赠方出现了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法定的情形,赠与人同样可以撤销赠与并且要求对方返还黄金首饰。 所以,仅仅因为分手这一个原因,通常是不能拿回赠送的黄金首饰的。 只有在出现了上述所说的特殊情形时,赠与人才能有权利拿回这些黄金首饰。 比如,双方约定了结婚作为赠与条件,但最终并未结婚;又或者受赠方对赠与人及其近亲属进行了严重的侵权行为等。 这些特殊情形是赠与人能够拿回黄金首饰的关键依据。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恋爱期间,小朱赠送小丽黄金首饰。后两人分手,小朱欲拿回黄金首饰,小丽拒绝,双方产生争议。小朱称赠与是以结婚为条件,现未结婚应拿回;小丽则认为就是普通赠与不应返还。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赠与黄金首饰时明确约定以结婚为条件,而最终双方未结婚,根据相关规定,此赠与附带条件未达成,小朱有权撤销赠与,拿回首饰。 2、若小朱无法证明有附带条件,一般赠与行为在财产转移后已完成,仅因分手小朱不能拿回黄金首饰,除非小丽存在严重侵害小朱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法定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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