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女双方赠与对方的钱可以要回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赠与行为已经完成后,赠与方一般是不能随随便便把赠与的钱再要回来的。
要是赠与具有救灾、扶贫这类社会公益性质,或者属于道德义务范畴的,又或者是经过公证了的赠与合同,那么赠与方就不能撤销赠与,这笔钱也就不能要回去了。 然而,如果赠与的钱压根就没有实际交付给对方,这就意味着赠与行为还没有成立,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 另外,如果赠与行为是因为误解,或者是受到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才作出的,那么赠与方就有权利撤销赠与,要求对方把钱款返还回来。 并且,在恋爱关系或者其他比较亲密的关系当中,如果款项的性质实际上是借款,而不是赠与,那么出借方就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借款。 总之,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这样才能确定到底可不可以要回赠与的钱。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曾是恋人关系。小朱赠送给小丽一笔钱。后来两人分手,小朱要求小丽返还这笔钱,小丽拒绝,小朱认为这笔钱实际上是借款,而小丽认为这是赠与且赠与行为已完成不应返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这笔钱是借款,如存在借款的聊天记录、借条等证据,那么小丽应返还。 2、若小朱不能证明是借款,而此赠与不存在救灾、扶贫等特殊性质且已完成交付,没有因误解、胁迫等情形,那么小朱无权要求小丽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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