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的范围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一、哪些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的范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3、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4、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5、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6、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7、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8、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二、侵犯隐私权的赔偿标准 隐私权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二是对受害人因隐私权受到侵害而产生的其他损失进行赔偿,主要指财产损失。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当对隐私权人产生严重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成应当承担上述法律责任外,还将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要考虑以下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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