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违约赔偿会不会变成敲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依据合同条款提出的违约赔偿请求,属于合法合理并具有约束力的民事诉讼形式,并不足以被描述为敲诈勒索。
真正意义上的敲诈勒索,指的是那些抱着非法占有的意图,用恐吓或挟持的方式向受害者强行索取公私财产的犯罪行为,这种行为显然不符合正常的经济交易关系中合理索赔的范畴。 然而,如果在主张违约赔偿的过程中,有人采取虚假陈述违约事项、夸大实际损失数量等方式,以此来威胁或者恐吓对方,强行索取远远超出合理限度的高额赔付,那么这样的行为确实可以被视为含有敲诈勒索的特征。 总的来说,只要我们依据既定的合同约定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采用合法且合理的手段来主张违约责任的赔偿,就完全没有必要把这种行为等同于敲诈勒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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