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定罪标准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确立标准,主要涉猎以下诸多方面:
首先是不正当的以非法占有所谋求的签立或执行合同活动之中,以此诈骗前来方当事人的财物且达成其赃物数额较大者; 其次,也包含了以捏造虚假的单位或冒充他人名义进行的合同签订; 再次,采用伪造、篡改、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手段; 最后,在无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便采用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手段,诱使对方当事人持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以及接收对方给予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之后突然消失等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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