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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诈骗罪的其他方法包括哪些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合同诈骗罪中所指的“其他方法”,其典型表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首先,行为人利用伪造、变造或作废的票据,亦或是其它不实的财产权凭证,作为担保物,以此引诱另一方当事人与之签署合同,进而骗取相应财物;
其次,对于那些本身并无实际履约能力者来说,他们会采取先履行金额较小的合同或仅履行合同的部分内容,以此诱导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并履行合同;
再次,行为人在收取了对方当事人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乃至担保财产之后,选择逃逸失踪,以此达到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
综上所述,这些手段的核心特点就是利用欺骗手法,在合同缔结及执行环节中将对方财物据为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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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21:3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