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欠钱不还如何处理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异地拖欠债务且未按约偿还的案件中,应视为一种典型的合同纠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案件的管辖权可由被告的居住所在地或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的人民法院行使。 若当事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各自的诉诸权力与应适用法院,且该协议条款并不违反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对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等方面的规定,则可参照该协议中所约定的法院进行审理。 反之,如无此协议存在或是协议内容无效,则应依据〈民事诉讼法〉所设定的法定管辖原则来确定相应的审判权限。 基于此,作为债权人的当事人有权向上述被告居住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任一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以期追讨清偿其债务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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