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求购物资诈骗案件怎么判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二十四条的明文规定,倘若某位人士采用欺诈手段,诸如虚构并不存在的公司或冒充他人身份签署贸易合同,亦或是采用虚假的票据、资产证明等手段进行担保,甚至是在自身不具备相应的履行能力的前提下,利用签订小额合同或仅完成部分合同义务的方式引诱对方继续签订及履行合同,或者在收取了对方支付的货物、款项、预付款或担保财产之后迅速逃离现场,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骗取对方财物,且涉及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那么此类行为便构成了合同诈骗罪。
具体的量刑标准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若涉案金额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将被处以罚金; 而若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将被处以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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