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购协议书定金能否退还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所支付的定金,其是否可以退还并非必然的结果。
若在交纳定金后,缔约一方未能按照规定执行认购书中的责任与义务,则该项定金则不能予以返还; 但是,若在接受定金之后,另一方未能履行双方预定的债务,此时则应该同意退还定金,并且给予双倍补偿。 此外,倘若由于不可抗力、突发事件等非主观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此种情况也可归类为满足退还条件之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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