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书面合同具体指的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书面形式的契约类别涵盖以下方面:
首先,诸如合同书、信函、电报、电传以及传真等能够明确呈现其所载信息内容的实体媒介; 其次,对于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这样的数字形式的通信方式,也可将其同样视为等同于传统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 在此,书面合同作为相对于“口头合同”的另一种表述形式,它通过文字表达形式按照特定的格式详细记录了双方之间达成的共识。 这类书面合同通常被广泛应用在需要规划的、规范化的、交易标的数额较大、内涵相对较为复杂的,尤其是由法人机构间签订的难以即时清算的相关合同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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