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中的重大失误能否作为撤销合同的依据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重大误解时所达成的协议或订下的合同,根据现行法律的相关条款,是具有可被撤回之合法效力的。
根据法典规定,基于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行为。 关于重大误解之认定和效力问题,涉及到对相关情形的判断和理解,因理解错误造成的决策或行为上的偏差,将可能影响行为对象的权益甚至社会生产秩序。 在此方面,政府已经着重强调了对于信息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重要性,以便于当事人及时获知并追求合理权益。 因此,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应当在自知晓或应当得知撤销权这一事实起的90天之内,及时行使自己的撤销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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