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赋予了赠与人撤销赠与合同之权限。
具体而言,若赠与人所赠予财产的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则其享有毫无限制的撤销权; 然而,对于经公证机关公证之赠与合同以及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来说,此处的撤销权将不再起作用。 除上述两种情况外,以下所列条件亦构成可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情形: 当赠与人遭受严重侵犯其个人权利或赠与人近亲权利之时,可依据法律程序申请撤销该赠与合同; 若赠与人对某人为其供养义务人,但该人却未能恪尽职责,赠与人同样有权撤销该赠与合同;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法定情形,亦可成为撤销赠与合同的理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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