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包括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经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方面,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行为人以虚构的单位作为签约主体或者冒充他人身份进行合同签约的行为; 其次,行为人以伪造、篡改、失效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以此来获得他人信任并获取利益; 再次,行为人明知自身缺乏实际履行能力,但仍通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手段,引诱相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执行合同,从而达到获取财物目的的行为; 最后,行为人在收到相对方当事人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证书后,进行躲避藏匿的行为等等。 至于经济诈骗罪的追诉时效问题,其规定如下: 如犯罪行为所涉及的法定最高刑罚未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则需要经过五年时间; 而对于法定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上至十年有期徒刑的案件,其追诉时效则需达到十年; 若犯罪行为涉及的法定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此类案件的追诉时效应长达十五年之久; 再者,针对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案件,其追诉时效更将延续到二十年。 若在此期间内未被检举揭发,然而在经过二十年后又发现存在必要追诉的情况,就得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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