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的要约通常是如何发出的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约乃指有缔结合同意愿之特定人士向他人传达之意思表示。
该项邀请应明确指向特定对象进行,该特定对象即为要约人期望与其达成合意之人选,且所称之特定并非仅限于单一个体,亦可包括若干对象,但需确保所有对象均已被明确无误地识别。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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