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可以要求返还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以缔结婚姻作为前提条件的赠与款项能否要求退还问题,我们认为是可以的。
通常来说,赠与合同属于赠予者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受赠者,并且得到了受赠者对此表示同意的合同。 然而,如果双方中有任何一方并未表现出明确的赠与意愿,亦或是仅有一方表达了同意赠与的意愿,那么这种赠与行为便无法产生约束力。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允许在赠与过程中向受赠者附加一些特定的义务,同时也可以通过设定条件(或期限)来调整赠与的法律效力。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附条件(或期限)的赠与与附义务的赠与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在附义务的赠与中,所附义务并不影响赠与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因此不会因为所附义务的存在而导致赠与效力的解除或延迟。 然而,在附条件(或期限)的赠与中,条件(期限)的实现与否将会直接决定赠与的生效或解除。 此外,对于赠与人的瑕疵担保责任,如果赠与的财产存在瑕疵,赠与人无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而,在附义务的赠与情况下,若赠与的财产存在瑕疵,赠与人则需在附义务的范围内承担与出售人同等的责任。 若赠与人故意隐瞒瑕疵或作出无瑕疵的承诺,从而导致受赠人遭受损失,那么赠与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关于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当受赠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负有抚养义务却未能履行; (三)未能按照赠与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晓或应当知晓撤销事项之日起一年内可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 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 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