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怎么能在原告处起诉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保险合同可否在原告所在地启动诉讼程序
关于保险标的的差异,相应管辖法院的具体规定亦有所差别:首先,若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引发了诉讼,若其中保险标的物属于运输工具抑或是运输过程中的货物,该诉讼则可交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所在地、运输目的地以及保险事故发生地的相关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其次,对于涉及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而言,其管辖法院可由被保险人住所地的相关人民法院予以指定;最后,若保险标的涉及海上交通工具,抑或海上运输及海上运输的货物,并在保险合同纠纷中产生争议的,则应当归属于海事法院进行审判。值得注意的是,因涉及海上运输的保险代位追偿案件,亦应遵循此规定,由海事法院行使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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