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缔约过失责任如何赔偿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标准,往往需要依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害来进行确定。
所谓的“缔约过失损失”,一般是由缔约过失方的不法行为,从而使得另一方遭受了基于信赖关系而产生的经济利益损失。 这种信赖利益的损失,既包含由于缔约过失行为所直接引发的有形物之损失,亦涵盖由该行为导致的无形资产之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零一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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