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出资助力子女日后可否要求返还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规条文,父母向其子女提供经济支持与财物资助,通常被视为一种纯粹的赠与行为。
而赠与合同则是指通行于民法体系内的一项重要制度,即赠予者承诺将自身所有资产、财产予以免费转移至受益方,且后者亦确认并接收此赠与的契约关系。 据此,从严格的法律视域进行分析观察,若父母已向子女达成全额转移标的,那么这些捐助款项及物资便就自然地转化为子女专属的个人财产。 除非存在明确且特别的约定预设或者法定事由,否则作为父母亲,他们亦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对子女提出要求对方归还资金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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