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悬赏是否属于要约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悬赏广告乃属一种明确载有报酬许诺的特殊广告形态。
相较于普通广告而言,悬赏广告展现了其独特魅力与价值。 在这类广告中,发布者通过公开声明的方式,向所有能够完成合约中所设定的特定行为的人,提供承诺中的赏金奖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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