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传真合同逐渐成为一种十分实用的契约形式。选择如此便捷的方式签订不同类型的合同,无疑能大幅度地节约签约各方的宝贵时间与劳动力成本。
2、电子邮件作为法定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其合法性以及真实性至关重要。一份经过认证并真实可靠的电子邮件,将具备相应的法律约束力。诚然,鉴于电子邮件主要以数字信号进行传输和接收,或许相较于传统纸质书面凭证而言,其可靠性稍显不足,被篡改之时难以被察觉,然而,从另一角度来看,电子邮件亦拥有独特的优势所在——即实现了邮件发送者与接收者身份的唯一性。众所周知,每一个电子邮箱都对应着唯一的用户,相应的互联网账号、登录密码以及用户名在一定时间段内均保持稳定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