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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纠纷中合同履行地怎么讲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合同约定的履行地在不同类型的合同中是不一样的:
一、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而不是以约定的合同履行地。
二、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三、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九条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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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1:4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