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标书和合同冲突以哪个为准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标书和合同冲突以合同为准。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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