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 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买卖合同无效。 无民事能力人一般是指未满十岁的儿童、精神病人;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限制行为能力人主要指年满十岁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人; (三)一方欺诈另一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指房屋买卖一方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这里的事实真相应指有关房屋权属等信息,而不是有关房屋情况的所有信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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