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和损害赔偿可以并用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的情况之下,定金制度与损害赔偿责任得以共同发挥作用,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它们之间毫无约束。
定金制度的本质在于对合同履行的保障,若收受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那么他就必须向支付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而损害赔偿责任则是为了填补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对方经济上的损失。 当定金无法完全补偿一方违约所带来的损失时,对方有权要求赔偿超出定金金额的部分。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定金与损害赔偿责任的总和不得超过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此外,主张并用这两种救济方式还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明损失确实存在以及具体的数额。 因此,是否能够同时适用这两种救济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