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违约金30%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违约金所作的规制,并不仅仅局限于固定比例的30%上限。
在具体实践当中,违约金数额大多是由合约各方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定的。 然而,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合约方均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调整申请,请求适当提升或降低违约金水平。 通常而言,当约定的违约金远超过实际遭受的损失时,法院或仲裁机构将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秉持公平合理与诚信为本的原则,结合合约的履行状况、各方的过错程度及预期收益等多方面因素,以实际损失作为基准,进行全面考量后作出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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