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损失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违约责任之赔偿范围,通常包含有形损失与无形损失两大部分。
包含的有形损失是指由于特定的违约行为而导致现有资产真实价值的直接减损,例如在合同完全履行之后原本可以获取到相关受益的部分。 至于无形成本,则主要集中于特定合同完全履行之后,当事人本可因此而获得的但由于违约行为未能落实从而未实际获取到的期待收益部分。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如何界定这两种不同形式的损失,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重要因素:首先,应根据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进行具体分析; 其次,检视违约一方的过失程度大小; 最后,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对损失进行全面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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