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金数额的确定方法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合同各方针对违约金事项达成具体之约定,则应遵循该约定进行处理。
而当合同各方法律关系未明确规定违约金时,那么违约金通常等同于由违约行为所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额。 然而,如若约定的违约金偏低,导致损失超出此违约金数额,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以对此进行调整与增加; 反之亦然,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超出了实际损失之额度,当事人同样有权根据各自情况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适当降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