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未到期被解除,赔偿如何计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租赁协议尚未履行完毕已由于乙方之违约行径而结束时,在下述情况下,甲方应对此承担违约责任:
1.如双方已于合同中载明违约金条款,应按规定向对方支付该项违约金额。 在此基础上,若所约定的违约金额相对于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而言过低,甲方可依据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之裁决向上调整以弥补损失。 反之,若其过高,也可借由相同的途径进行适当降低。 2.在双方并未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甲方将承担实际造成的额外损失作为赔偿。 这些损失可能因多种原因而产生,包括但不限于: 逾期付款、物品毁损等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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