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合同两年后未履行算违约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相关合约之中,双方明确约定了合约所载义务需待时隔两年之后方可予以履行;
抑或是合约签署完成后,历经两年仍未发生效力,在此种情况下,自签约之日起算两年内未履行此种义务并不被视为违反合约。 然如若相关合约已经顺利签署并生效,但却未曾做出两年后方开始履行之具体声明与规定,那么在这两年之内未能严格按约执行便可被视作违约行为,并且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守约一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向违约方提出继续履行承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或赔偿相关损失等在内的各项违约责任追究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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