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违约责任中有哪些免责事由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的合约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实际上就是指处于当事人地位的个体,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对自身所涉及到的违约行为自觉地免除了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事项。
这其中的免责事由可以被大致划分为两个主要类别,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所谓法定免责事由,其实就是指在法律层面上得到了明确规定的、有效的豁免情形,例如,众所周知的不可抗力事件。 而约定免责事由则是指当事人之间在签订相关合同时,通过明确约定的方式所达成的免责事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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