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用工合同后悔了怎么办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之后倘若对劳动合同产生反悔之意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未能履行相关合同义务或其履行行为尚未达到约定要求,则必须承担持续履行、采取紧急补救措施以及损害赔偿等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一方未能恪守合同义务或是其履行行为不符合约定,并且给对方带来了实质性的损失,那么损失赔偿金额应与因违约而导致的实际损失相匹配,其中也包括合同履行完毕后有望获得的潜在收益;
然而,赔偿金额不得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由于违约可能引发的损失范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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