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5年误导算当事人违约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误导算当事人违约,但不属于犯法。
根据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对于误导当事人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与误导非常相近的行为,一方“欺诈”当事人的话,使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因此,如果是一方误导另一方当事人的话,达到了使得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则受误导的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也就是说,此时不是算是违约,不能追究的违约责任,但可以解除合同,同时也可以要求误导的一方赔偿损失。 但误导是不是一定达到欺诈的程度,一定会使当事人陷入错误判断违背真实意思,则是需要具体案件由法官来认定和评判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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