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出去的宅基地用什么办法要回来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回已卖出的宅基地,需要结合具体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形:
1.基于买卖合同无效要回: 宅基地的买卖在法律层面存在诸多严格限制。 例如,按照相关规定,宅基地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流转。 若将宅基地卖给了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样的买卖合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也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该买卖合同的效力进行确认。 一旦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该合同无效,那么依据法律规定,卖方就可以将宅基地要回。 2.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若宅基地的买卖在某些方面符合一定条件,但卖方基于特殊原因,在协商过程中,卖方可以通过给予买方一定的经济补偿等合理方式,争取与买方达成收回宅基地的书面协议,从而实现宅基地的收回。 3.依据法定事由收回: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不过这种情况相对较少,而且整个收回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宅基地的流转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要回宅基地必须遵循合法的途径,不可擅自行动。 案情回顾: 小朱将自家宅基地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小李,后小朱因自身居住需求想收回宅基地,双方产生争议。小朱尝试协商,给予补偿但未达成协议,小朱又以合同无效为由诉至法院,同时村里因基础设施建设需收回部分宅基地也涉及此地块。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李的买卖合同因小李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能被法院认定无效。若法院判决合同无效,小朱可依法要回宅基地。 2、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小朱通过诉讼解决是合法途径。若协商时小朱提出合理补偿方案,小李拒绝且无正当理由,对小朱不利影响较小。 3、因公共利益需收回宅基地,需经法定程序审批。若程序合法,可按规定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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