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信息自愿赠与无需归还法律有效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从法律层面而言,当一方自愿给予另一方财物等信息,并且清楚地表明不需要对方归还时,这样的信息赠与在法律上是具备有效性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的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指的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而受赠人也表示接受的一种合同。 倘若赠与行为满足法律所规定的形式要件,像是有书面形式的赠与合同,或者转账记录等能够证实赠与事实的证据,那么这种赠与行为一般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然而,我们必须要留意的是,如果赠与行为出现了欺诈、胁迫等法定的可撤销情形,此时受赠人便有可能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赠与。 所以,当出现自愿赠与且明确表示无需归还的情况时,只要其完全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那么该赠与在法律范畴内就是有效的。 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赠与行为时,要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出现可撤销的情形,以保障赠与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朋友。小朱自愿赠送小李一笔钱,并明确表示不需要小李归还,有转账记录为证。但后来小朱反悔,想让小李还钱,称当时是一时冲动。小李不同意,认为这是合法赠与。小朱则称自己当时受了小李的误导,存在欺诈情形。 案情分析: 1、从赠与的初始情况看,小朱自愿赠钱且表明无需归还并有转账记录,符合赠与合同的构成。 2、小朱称存在欺诈想撤销赠与,需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受欺诈,若无法证明,按照法律规定,该赠与有效,小李无需归还这笔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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