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购销合同由别人代签自己名字有效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汽车购销合同由他人代签自己名字是否有效,得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2.倘若本人委托他人代为签署,并且有清晰明确的委托授权书,其中清楚地授权他人去签订合同,那么此合同便是有效的。 在这种状况下,代签这一行为就等同于本人自身的意思表达。 3.可要是没有委托授权这一前提,仅仅是他人擅自以本人名义代签汽车购销合同,一般来说是无效的。 这样一来,对方往往不能够凭借该合同来主张自身的权利,而本人也没有必要去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4.不过呢,如果相对方有足够的理由去相信代签人拥有代理权,例如之前曾经有过类似的委托行为,或者代签人持有能够让他人合理地相信其拥有代理权的相关文件等,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有效的。 案情回顾: 小朱欲购买汽车,小李在无小朱委托授权情况下,代小朱在汽车购销合同上签了名。汽车销售方小胡认为合同有效,要求小朱履行合同义务。小朱表示自己从未授权小李签字,拒绝履行。小胡称之前小朱让小李代签过其他文件,认为小李有代理权。 案情分析: 1、小李无委托授权代签合同,按常规是无效的,小朱本无需履行义务。 2、但小胡称之前有类似委托行为,这使小胡有理由相信小李有代理权,在此情况下合同可能被认定有效,具体需根据更多证据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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