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换股东还要承担以前的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当公司进行股东变更后,原股东一般便不再对公司之前所产生的债务负有责任。
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会以自身的全部资产来对公司的债务进行承担。 股东,他们仅仅是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度,对公司承担有限的责任。 不过,要是出现了股东没有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进行了抽逃出资等违法的行为,那么在未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这个范围之内,原股东依然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倘若股东在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针对公司的债务有了特别的约定,并且这个约定是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那就应该按照约定来进行处理。 总而言之,通常情况下,公司更换了股东之后是不需要承担以前的债务的。 但要是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形,比如上述提到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或者有特别约定等情况时,原股东就有可能仍然需要承担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公司,之后小朱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了小丽。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出现债务问题。小丽认为自己不应承担之前的债务,因为股东变更后原股东不应负责。但小胡发现小朱存在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他认为小朱应在未出资范围内对之前债务负责,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一般规定,公司股东变更后原股东通常不再对之前债务负责,小丽的观点有一定依据。 2、然而小朱存在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在此情况下,根据相关规定,小朱应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之前的债务承担相应责任,小胡的主张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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